根据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》(国标委发〔2023〕27号),经组织专家评审,现将通过审评的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进行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,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公 示 期:2023年11月24日—12月14日
电 话:010-82262645
传 真:010-82260719
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2023年11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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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公示名单.xlsx
附件2: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标准化示范项目公示名单.xlsx


来源:关于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(sac.gov.cn)